[摘要] 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包头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建设以来,逐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的种类齐全、覆盖全市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包头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建设以来,逐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的种类齐全、覆盖全市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工程紧锣密鼓
自去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坚持城乡统筹推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成为包头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了《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城乡一体化若干意见+》,对集中安置城中村、城边村农牧民的住房小区原则上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大解决新就业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力度。
比如,对集中安置城中村、城边村农牧民的住房小区原则上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各旗县区政府可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集中建设小户型安置用房,纳入到全市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廉租房保障对象也已扩大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意见》还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不足13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
2011年包头市投资120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76431套、470万平方米,占自治区总建设任务的18%,居自治区之首。截至去年年底,共开工89128套,综合开工率达到116%。到今年4月,续建项目全面复工。外五旗县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年内有望全部竣工;市五区建设项目部分年内可交付使用。
2012年,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2392套,近245万平方米,任务量占全区总建设任务的11.1%,列自治区第四位。其中实物建房30892套(户)、近245万平方米;新增发放廉租补贴1500户,全年基本建成任务为20451套(户)。其中,廉租住房3466套,公共租赁住房4654套,经济适用住房13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00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772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3000户。截至目前,已开工7619套,完成投资约5.6亿元,综合开工率为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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