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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面临拆迁能否得到补偿?

特价租房包头2018-05-10 10:46:21

【案情介绍】

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自己位于某处房屋自愿租给张某,租期五年以及租金等问题,并约定房屋用于商品经营。后张某为经营大规模装修,并将上下两层分别用于居住和经营,且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6年,当地政府因环境整治,将张某所租房屋划入拆迁范围。张某得知后找到李某表示配合拆迁,但希望能支付经营商户的补偿。后张某多次找李某协商拆迁补偿的事宜,但李某百般推诿。2017年,李某与拆迁办签订拆迁协议后找到张某并表示只能退还部分租金,其他没有任何补偿。

【案件分析】

张某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李某诉至法院,并委托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提出的主张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得到了支持。据此,经过我所律师的努力,张某拿回了应得的补偿,将拆迁所造成了损失降到了。

就本案而言,张某在承租房屋内进行生产经营,并且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且实际进行了经营,依法缴纳了各项税款,应当获得就涉案房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中的如下部分: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补偿损失;房屋新增附着物补偿;搬家补助费、移机费、设备迁移费;因搬迁工作需由双方共同协作完成,故而提前搬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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