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征求意见稿公布四个多月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出炉,并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面临问题:真正推行需要磨合期
记者:《条例》实施后将面临哪些问题?
尹飞:我认为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现有的登记机构人员要进行整合;第二,这些人员要对新的登记办法(包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学习;第三,有些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在把登记机构和管理机关分开,进一步明晰登记行为和其他行政管理行为的界限,对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如何保证管理机关进行适度合理的管理,如何更好地进行衔接工作,还需要一些配套制度去完善,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也就是说,真正推行起来还需要一个磨合期,我们提出用三年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四年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同时,《条例》只对原则性的内容作了规定,具体操作肯定需要一些详细的制度规范,有必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
记者:《条例》的出台对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尹飞:《条例》的出台,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物权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目前我们对于城市的房屋登记已做得较好,但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所有权等方面还做得不太好,《条例》的颁布肯定会推动这方面的工作。同时,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更加方便,更有利于交易安全。
记者:不动产登记是强制还是自愿?对于已经拿到房产证的人,是否还需要重新登记?
尹飞:房屋登记本身肯定是自愿的,物权法中已很明确。《条例》虽然没有直接写明,但其内容充分体现了依申请登记或自愿登记原则。《条例》也明确:“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已经拿到房产证的人不需要重新登记。当然,将来要把这些不同部门的登记信息逐步统一起来,也要采取措施吸引权利人逐步把现有的房产证、土地证等,替换成统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