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在包头市国土资源官方网站上浏览到了题为《市国土资源局实施四项措施落实“国五条”》的文章,文章从土地供应计划、保障房、土地市场调控三方面分别阐述额了对我市“国五条”细则的落实细则。据官网现实,文章发布时间为3月28日,但截止至4月15日早,浏览次数仅有45次。
原文摘引: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市场调控的政策和规定,土地市场秩序良好,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我局将继续以稳定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为出发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监测和监管,确保土地量价稳定。
一是科学编制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并结合我市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编制完成了我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2013年我市各类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为360公顷,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359公顷基本持平,确保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实际供应总量。
二是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实现应保尽保。2012年,我市已完成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97.77公顷。今年我局继续采取优先受理、优先报批、优先调剂储备地使用的“三优先”措施,加强与市住房保障局的沟通联系和各地区的对接,全面掌握全市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和供地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从规划、计划、供应等各个环节予以全面保障,以需定供,以供定建,合理安排供地规模,拟计划继续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00公顷。同时,按照我市廉租房、公租房配建办法,对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按总建筑面积配建1%的保障房。
三是加强对土地市场调控,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的七个办法,将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政府储备,统一配套开发和净地供应,推动土地储备新机制,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并对未列入储备计划的,不予报批和供应,切实强化土地储备调控作用。
四是加强供后监管,监督用地企业进行履约建设。把督促房地产用地履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常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和动态巡查,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已供土地履约建设情况的监管,确保已供土地按期开工、按规定建设,确保土地形成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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