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6日,包头市旅游局召开了贯彻《内蒙古自治区A级旅游景区治理两年行动计划》业务培训班,全市各旗县区旅游局、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接待户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10月26日,包头市旅游局召开了贯彻《内蒙古自治区A级旅游景区治理两年行动计划》业务培训班,全市各旗县区旅游局、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接待户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包头市旅游局张勇东局长传达了《关于印发自治区A级旅游景区治理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旅游景区以多伦湖被取消4A级旅游景区事件为戒,注重景区环境卫生,提高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景区秩序,禁止欺客宰客行为。同时,部署了包头市A级旅游景区整治两年行动计划。
此次培训对于我市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接待户加强日常管理和开展等级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深入分析了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接待户的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改进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设施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细致地指导。
下一步,全市旅游系统将以此次A级旅游景区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为契机,加大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星级接待户管理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治理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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