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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物业纠纷老大难问题今后或有望缓解

包头日报  2015-10-24 00:30

[摘要] 记者日前从包头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整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今后针对投诉多、投诉之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将其拉入物业管理系统黑名单,取消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

记者日前从包头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整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今后针对投诉多、投诉之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将其拉入物业管理系统黑名单,取消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

长期以来,由于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建管不分、物业公司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等原因造成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纠纷不断。而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使得矛盾长期得不到缓解,成为物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将物业管理系统纳入诚信评价体系或许将在某种程度上缓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

◆对簿公堂收费vs服务

10月16日10时许,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里,正在开庭审理的是物业公司状告10名业主拖欠物业费一案。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包头市众联行物业服务公司的代理律师苏律师,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是昆区碧水山庄小区的业主杨先生。

苏律师声称,这是物业公司第二次起诉业主了。该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该小区7年时间,近两年来,拖欠物业费现象越来越明显,目前,有上百户业主拖欠两年以上物业费不交,每户至少拖欠2000元。拖欠数量之大、数额之多,造成该物业企业难以维持。

正当苏律师陈述时,坐在被告席上的该小区4号楼业主杨先生坐不住了。他表示,起初几年他从未拖欠过物业费。从2011年以来,该小区消防通道改为底店,业主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管;每户收费60元的门禁卡办过之后,物业公司竟然将门禁杆抬起;小区内电动车、自行车被盗,汽车被划损,然而物业公司竟说没有摄像记录等等,这一系列事件使得他对物业公司失去信心,因此,自2013年以来杨先生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至今。

除此之外,双方对有无签《物业合同》说法不一。苏律师说,2009年该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签署了一份(前期的)《物业合同》,而杨先生说他手里并没有《物业合同》,之前一直是物业公司上门收费,他便交费了,没见到纸质的合同。

◆纠纷案递增 服务成主因

就在同一天,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数据显示,近年来,随着物业服务与百姓日常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由此引发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纠纷也呈逐渐递增的趋势。其中,2012年至2013年,结案数量呈井喷式增长,2013年结案数量为2012年的4.7倍,其后每年的增长率都在40%左右。2015年1至8月份,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审结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25件,已经接近了去年全年的结案量。涉诉的物业公司也由2012年的3家增长到2015年的15家。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郝建军告诉记者,从该院审理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及的1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来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能的并不多。大多数物业公司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档案、文件不齐全、物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未及时向业主公示、物业费收取缺乏统一标准,服务水平与物业收费水平不匹配,因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私下给业主停水、停电、装修押金管理混乱,有进口无出口,扣缴的装修押金使用和去向不明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是造成业主不满的主要原因。

◆纳入黑名单 违规者出局

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矛盾由来已久,从物业投诉的数量来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焦点在于服务不到位、房屋质量以及停车等问题。“尽管大家总是在物业收费的问题上扯皮,但事实上,矛盾和纠纷的核心还在于服务的质量上,”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段伟如是说。

据了解,目前我市在房管部门获取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200余家。为了进一步整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今后针对投诉多、投诉之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将其拉入物业管理系统黑名单,取消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目前,物业管理系统已成形,所有登记备案的企业的录入工作也已完成,待其他配套工作完成后这一系统将投入使用,届时,令多数业主不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自动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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