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内蒙古自治区提前下拨中央和自治区救助补助资金58.85亿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51.18亿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资金1.07亿元,医疗救助资金4.96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64亿元。至此,2015年全部救助资金下拨完毕。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内蒙古自治区提前下拨中央和自治区救助补助资金58.85亿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51.18亿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资金1.07亿元,医疗救助资金4.96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64亿元。至此,2015年全部救助资金下拨完毕。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各项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了月人均497元和年人均3454元,分别比2014年提高25元和225元;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7513元和3916元,分别比2014提高843元和273元。
截至目前,全区月均保障低保对象185.28万人、五保对象9万人,累计救助医疗救助对象95.98万人次,救助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6.08万户,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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