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年前,青山区开始实施民办幼儿园困难家庭学龄前儿童资助工作,三年来,投入资助资金29.25万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三年前,青山区开始实施民办幼儿园困难家庭学龄前儿童资助工作,三年来,投入资助资金29.25万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民办幼儿园困难家庭学龄前儿童资助工作本着“减免和救助为主、政府统筹和幼儿园分担结合”的原则,针对在青山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保教费不超过1000元/月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困难幼儿(包括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组织实施。三年来,青山区建立了以政府资助为主体,民办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问题。一是政府每年为民办幼儿园困难家庭儿童补助500元;二是鼓励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减免保教费,政府根据减免费用总额给予幼儿园50%的补贴;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学前教育资助。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青山区加强监督管理,在资助申请与审核、教育局审批、资金支付、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要求和详细安排。
截止到目前,青山区共资助民办幼儿园困难家庭幼儿585人,资助总额29.25万元;民办幼儿园共为1078名困难家庭幼儿减免了保教费,减免总金额114.13万元。青山区获得自治区、中央学前教育资助资金65万元,惠及民办幼儿园困难家庭幼儿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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