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5〕14号)精神,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5〕14号)精神,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适龄儿童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划片方案如下:
1.万水泉中心小学:万水泉地区的适龄儿童。
2.南开小学:友谊大街以南,青工南路以北,幸福南路以东,劳动路以西范围内适龄儿童。
3.富林小学:友谊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幸福南路以西范围内适龄儿童。
4.东方希望小学:希望园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5.黄河路小学:建成区友谊大街以南、劳动路以东各街坊,青工南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黄河路以北的区域以及黄河路到站前路之间范围内适龄儿童。
6.交界营小学:交界营村及附近区域适龄儿童。
7.民馨路小学:民馨佳苑适龄儿童。
NO.2 初中划片招生电脑派位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15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区属初中校采用“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进行。
高新一中:建成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友谊大街以南,站前路以北,万青路以西,阿尔丁大街以东的高新区建成区及希望园区范围内)。
高新三中:万水泉中心小学、交界营小学应届毕业生。
高新四中:民馨一小应届小学毕业生。
北师大包头附校:包头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在高新区建成区四所小学(南开小学、富林小学、黄河路小学、东方希望小学)就读的非建成区及希望园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建成区及希望园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学生参加电脑派位。由区属高新一中、高新三中、高新四中和北师大包头附属学校录取。
另外,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择校申请。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教育局规定小学45人,中学50人的上限要求。区属中小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严禁收取赞助费等费用。各校在招生分班过程中要实行阳光分班,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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