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到2020年,建成5个自治区级互联网经济集中区、10个电子商务集聚区、10个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800亿元以上,互联网服务收入达到500亿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到2020年,建成5个自治区级互联网经济集中区、10个电子商务集聚区、10个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800亿元以上,互联网服务收入达到500亿元。
《意见》明确,内蒙古“互联网+”发展重点包括工业、农牧业、商贸、金融、政务、文化、民生、服务业等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创新创业,强化市场带动,加强人才支撑,加大资金支持。与此同时,要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网络基础,构建诚信体系,保障网络安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合力推进。《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推进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我区互联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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