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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山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新鲜出炉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2015-06-08 14:13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青山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4〕1号)、《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14〕31号)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5〕14号)精神,结合青山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文学道小学:呼得木林大街10#、12#、13#、14#,自由路6#、7#、8#、10#、12#。

哈达道小学:幸福路5#,呼得木林大街8#、9#、11#。

光荣道小学:富强路6#、8#,赛音道5#、6#、7#、8#,幸福路4#、6#、7#。

富强路小学:丰产道3#、4#,富强路5#、7#,迎宾道1#、2#,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

民族路小学迎宾校区:迎宾小区

民族路小学万达校区: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幸福路8#、9#、10#,富强路9#、10#、12#、13#、14#、15#、19#,钢铁大街11#。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4区、5区。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春光小区3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赵家营村(富强南小区)、振华小区,春光小区6区、7区、8区、9区。

包三十六中(小学部):光辉小区,民主路7#,建设路以北、文化路以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保利花园、军辉小区、昌福新村等)。

一机一小:自由路3#、4#,民主路2#、3#。

一机二小:自由路1#、2#、5#,呼得木林大街4#、6#、7#。

一机三小:自由路9#、11#、13#,民主路4#、5#、6#、8#。

一机四小:民主路1#,青山路5#、6#,一机集团公司厂前路二阀门厂区宿舍。

一机五小:青山路7#,文化路以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

一机七小:朝阳小区

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四道沙河村、当铺村、永和窑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北重一小:青山路3#(7栋—12栋)、4#,幸福路2#,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

北重二小:丰产道1#、2#,富强路3#。

北重四小:富强路2#、4#,赛音道1#、2#、3#、4#,幸福路1#、3#,青山路3#(1栋—6栋),公忽洞。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青山路1#、2#,富强路1#,邻圃道以西、文化路(西延)以北所属区域。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二〇二小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包四十八中: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富强路8#、9#、10#、12#、13#、14#、15#、19#,赛音道7#、8#,幸福路6#、7#、8#、9#、10#,钢铁大街11#。

包四十五中:赵家营村(富强南小区)、振华小区、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3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包三十六中:民主路4#、5#、6#、7#、8#,光辉小区,建设路以北、青东路以东所属区域(保利花园、健康阳光城、军辉小区、佳福小区、都兰小区、六合成、昌福新村等)。

包五中:丰产道2#、3#、4#,富强路3#、5#、7#,迎宾道1#、2#,迎宾小区,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兵工佳苑,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一机四中:民主路1#、2#、3#,青山路7#,朝阳小区

一机二中:青山路5#、6#,呼得木林大街4#,自由路1#、2#、3#、4#。

北重一中:青山路1#、2#,丰产道1#,富强路1#、2#,邻圃道1栋-6栋、青宾小区、锦林花园。

北重二中:呼得木林大街7#、8#、9#、10#、11#、12#、13#、14#,自由路5#、6#、7#、8#、9#、10#、11#、12#、13#。

北重四中:富强路4#、6#,赛音道1#、2#、3#、4#、5#、6#,青山路3#、4#,幸福路1#、2#、3#、4#、5#,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6#,北重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公忽洞。

二〇二中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

包五十二中: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四道沙河村、当铺村、永和窑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招生办法

根据青山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的办法招生。

1.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区(片)内“房户统一”且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满三年(户籍在2012年8月31日前迁入)以上的学生,初中还需考虑学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一致。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超过区域学校服务的学额时,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电脑派位:哈达道小学和北重一中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两所学校完成按片划分招生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意愿,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完成招生计划。具有青山区户籍、房证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需回户籍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派位落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情况入学者,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凡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参加哈达道小学电脑派位;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

3.教育联盟学校分校区划片招生。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分三个校区,即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分两个校区,即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

4.包三十六中、包五十二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所辖小学毕业生可分别对口直升初中;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由学校组织招生,并将招收学生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报名程序

1. 小学报名

从2015年起,我区小学入学统一实行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2015 年6月10日—6月30日。届时所有适龄入学者(青山区户籍及非青山区户籍)的家长通过登陆“青山区教育局网”或“包头市教育网”(//www.btjy.net),点击“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划定的学校或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

(1)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①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7月13日至7月14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报名须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②“人户分离”或有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学校登记汇总报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1日。审核确认后,结合实际情况,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③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预报名办法

外来务工随迁适龄儿童于7月15日至7月16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入学者,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以及下列“五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预报名。

适龄儿童父母在青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青山区已购房者需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携带租房合同及社区证明)、在青山区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乡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在青山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处的区域,划定如下审核地点:

中南区域: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审核地点: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

东南区域:建设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包三十六中(小学部)。

西南区域: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富小。

东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审核地点:一机五小。

西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110国道以南,审核地点:北重一小。

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服务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审核。

(3)8月25日以后为公布新生入学分配结果时间。家长登陆“//xj.btkszx.cn/qscx”,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网上采集信息设置)查询录取结果。

2.初中报名

(1)在校在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填写“初中招生报名表”,完成电子信息的录入,确认信息正确之后,打印一份“简明登记表(册)”,并上报电子信息(学生库.DBF和学生库.FPT)至教育股邮箱(jiaoyugu103@163.com)。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到各小学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各学校要准备好“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简明登记表(册)”及学生户口簿、房产证(一生一袋,贴考号、姓名标签)等表册和证件,审核时间另见“2015年初中招生报名户口审核日程表”。

(2)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5日—19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

(3)非青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15日—19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下列“五证”和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在青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青山区已购房者需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携带租房合同及社区证明)、在青山区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乡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在青山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4)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的,在原毕业学校登记(由各小学校在6月20日前完成登记汇总工作);在区外就读的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6月15日—19日)。

3.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

须提供相关文件、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警)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入学申请表”。

足球特长生招生

为畅通足球特长生升学绿色通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被命名为“包头市足球特色学校”的单位,可按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4%招收足球特长生。所有申报足球特长生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素质及技能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成绩、本人意愿和学校录取意见予以录取(另见附件)。

有关规定

(一) 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区教育局不得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更不得接受除优抚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的;

2.户口簿和房产证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

3.入学对象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人户分离的;

4.入学者户籍寄居在非三代直系亲属以内的;

5.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双胞胎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非青山区户籍在青山区就读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四) 严格控制招收包头市市区非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

(五)凡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迁入本区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临时变更的户籍、房产证不予重新认定。

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学生名单,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及各招生学校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已分配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

(三)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要及时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要按照服务范围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各学校组织选拔性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择优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

(五)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坚持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六)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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