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将作出调整,涨价幅度在190元到240元之间。5月28日,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已联合给相关幼儿园下发《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新保教费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将作出调整,涨价幅度在190元到240元之间。5月28日,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已联合给相关幼儿园下发《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新保教费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据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有公办幼儿园108所,其中政府办园90所,企业办园18所,我市现行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从2012年3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标准为:政府兴办的幼儿园,自治区级示范园320元/人/月,市级示范园220元/人/月,其他180元/人/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兴办的幼儿园,自治区级示范园320元/人/月,市级示范园260元/人/月,其他220元/人/月。
自2011年,我市开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10多所,公办幼儿园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教育、发改委、物价等多个部门调查显示,公办园实际运营成本逐年提高,师资编制不足等问题不断凸显。
为将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改建和扩建更多的公办幼儿园,让优质幼儿教育普惠更多百姓,市教育局依照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相关要求,于去年底向市发改委递交适当调高公办园保教费标准的申请。
接到市教育局申请并完成一系列审批程序后,市发改委下属的价监局在全市公办园中,选取政府公办园15所、企业办园15所作为监审样本,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有关规定,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承受能力,并参考相关盟市收费标准,提出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方案。
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及要求,5月21日,市价监局在市教育局组织了听证会,除发改、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人员外,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9名自愿报名的家长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家长代表等大部分与会人员支持保教费调整。同时,家长们提出,保教费调整后,幼儿园的食宿、安全、师资也应随之提高,让大家感到“涨有所值”。
依据新方案,政府兴办的自治区级示范园保教费调整为550元/人/月,市级示范园调整为460元/人/月,其他园调整为370元/人/月,涨价幅度在190元到240元之间。此收费标准是高上限,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浮。企业兴办的幼儿园依照政府办园标准和办法执行,如未享受财政补贴,或补贴低于公办园的,可依据此标准适当上浮。
调整政策同时规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幼儿、孤儿保教费减免50%,其他减免情况由幼儿园自行斟酌确定。新的调价标准拟于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