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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银行助推公积金改革

国家商报  2015-04-13 16:55

 

近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处长崔勇撰文称国家住房银行成立的条件已经成熟。这为备受期待的住房公积金改革添加了新的注脚。事实上,国家住房银行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在2012年就有专家提出建立“住房保障银行”,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住房保障银行”呼之欲出。

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自身存在着诸多问题,为社会各方面所诟病。根本问题是,住房公积金和其增值部分属于公积金缴交者的私人产权这一本质,未被充分确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早前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住房公积金的定义、范围进行界定,厘清基本概念,并明确住宅政策性银行的非盈利属性,是国家住房银行设立的前提。

住建部官员称条件已经成熟

住建部官员的文章称,目前,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一是改革依据充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23条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45条要求“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二是资金规模巨大。截至去年底,住房公积金3.7万亿元,住房维修资金约5000亿元。如允许每年发行专项金融债券1万亿元,今年资金规模接近6万亿元,2020年预计达到20万亿元,可基本满足首套和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低息贷款需求。三是已有人员和机构。目前,共有管理中心342个,业务网点2651个,从业人员3.8万人,可充分利用这些机构、网点和人员,组建国家住房银行分行和支行,中央设立总行,对各地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四是筹措资本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已接近800亿元,其中500多亿元为超额拨备,可转化为住房银行资本金。

然而,这些所谓的条件在张泓铭看来不是“已经成熟”,是“早已成熟”,为什么迟迟不能落地?上海(楼盘)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告诉长江商报:“关键在于各方利益的博弈。”

张泓铭是较早提出组建国家住房银行的专家之一,早在2012年两会期间,张泓铭就公开提议组建“住房保障银行”。

张泓铭介绍说,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更加繁重,资金困难更加突显。

同年,张泓铭参加上海市政府参事室“解决上海公租房建设和运行资金的设想”的研究中提出,“鉴于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住房保障是长期性的任务,资金难题也是长期性的。大量依靠社会融资,终究会遇到种种困难,而且成本较高。为了保证资金来源的长期稳定,并尽量降低使用成本,可以向中央要求试验建立住房保障银行。”并发表“关于设立中国住房保障银行的建议”。同年10月,张泓铭的“建议”得到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批示。

“各方对于住房保障银行设立存在分歧的关键,是涉及到各种复杂的利益。除了监管层之外,当前的住房公积金主要放入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中,增值由建行及相关监管机构获取,一旦建立住房保障银行,资金池发生改变,亦将面临重大利益调整。”张泓铭告诉长江商报记者。

成立住房保障银行后,近4万亿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度,各方利益如何协调?由谁监管?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结构是住建部监管,如果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机构的属性就发生变化,与此对应的监管机构,也就会发生改变,比如可能会从由此前的住建部监管转为银监会或者央行监管。住房公积金这么一块大蛋糕,谁也不愿意放手。”尹中立曾对长江商报记者说。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尹中立称,部分地方政府在钱荒时,可能也存在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状况,“一旦进行升级,实际上是把住房公积金的权限,从地方上调,这也是变相动了地方蛋糕。”

公积金改革呼声不断

曾经,在北京(楼盘)的人行道、公交站台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告随处可见;如今,这些广告几乎很难见到了。

32岁的王敏(化名)到处打听如何才能将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前段时间,王敏曾经在网上联系了一个中介,预交3000块钱后,后中介还是给她退了回来,并告诉她现在政策很紧,非正常渠道已经取不出来了。

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公积金提取只有购房是名正言顺的,但是提取的标准和程序也非常严格。如果不按照规定的用途,住房公积金是很难提出来的。

“我自己的钱,我用不了,也不能决定给谁用。那我这钱放在那里有什么意义,难道就等着将来养老吗?”王敏提出自己的疑问,“况且一会说入市,一会说建银行,万一亏损了贬值了,我找谁说去。”

王敏的说法并不是危言耸听,由于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低,缴存人的资产面临贬值风险。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14年3月底,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98亿元,均以普通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数据还显示,过去10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为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

在发文力挺“国家住房银行”之前,张其光曾公开承认,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住房消费资金需求占过去一年住房消费额的30%,而资金供应分布在各个城市,所以资金的归集速度跟不上贷款速度,造成了这些城市公积金贷款“钱紧”“钱荒”。而另一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住房公积金正面临着贬值严重、利率下滑的情况。同时,受限购政策的影响,部分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无法提取公积金,或是公积金余额太少,不足以交付首付。加之公积金支取限制重重,急需用钱时指望不上,导致公积金改革呼声渐高。”亚太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对长江商报记者分析。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亟须改革已是共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事实上,早在2011年,住建部欲调研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消息就已传开,但《条例》的修订工作却频频难产。然而,经过2012年、2013年、2014年三个时间节点,直到近才有消息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基本完成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修订草案稿。并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强制缴存、扩大缴存面、用途监管等方面的利益纠葛,致使住房公积金"修法"无法完成。”一位接近住建部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

该人士还表示:“公积金改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国家住房银行的成立还要理顺各种关系,包括各部门利益的协调、地方和中央利益的协调等关键性的问题。因此短期内还不可能实现,只能作为一个美好的愿景。”

住房银行

1

什么是住房银行?

基础

住房公积金制度

定位

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

多数观点认为,可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合为国家住房(保障)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提供低息住房贷款,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需求。

2

成立时机成熟有何理由?

政策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23条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资金规模

住房维修金约5000亿元

住房公积金3.7万亿元

人员机构

管理中心

342个

业务网点

2651个

从业人员

38000人

资金筹措

住房公积金

风险准备金800亿元

超额拨备

500多亿元

可转化为

住房(保障)

银行资本金

3

目前改革的难点在哪?

两不易

A

相关各方利益协调

B

相关各方利益再分配

归口

住房公积金归口住建部监管

住房(保障)银行可能归口银监会或央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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