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全市六个空气自动检测站点今年以来的监测结果分析,截至3月31日,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54天,达标率60%。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5天,为“良”的49天。与去年同期数据相比,优良天数增加了18天,达标率提高20%。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全市六个空气自动检测站点今年以来的监测结果分析,截至3月31日,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54天,达标率60%。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5天,为“良”的49天。与去年同期数据相比,优良天数增加了18天,达标率提高20%。
从今年初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包头市坚持目标不改变,标准不放宽的原则,按照《包头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治气、减煤、降尘、控车、严管”五项措施,深入实施“六大工程”,推进钢铁、铝业、电力、稀土等行业的综合整治,实施32项重点减排工程。同时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共整治燃煤锅炉16台。一季度包头市环境监测部门完成了4家国控废水、11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和21家国控废气重点源企业监督性监测,监测率达到100%。对全市14家46套废水重点污染源、14家25套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开展了有效性审核监督性监测,监测率100%,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包头市环境监察部门还加大了对道路、工地扬尘及焚烧秸秆污染的监管力度,昆区、九原区开展了打击非法砂石厂和小炼铁的专项行动,10余家小炼铁和砂石厂被取缔。环境监察人员开展夜间巡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近日包头市环保部门开出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首张“按日计罚”罚单,对一家企业累计处罚金额28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截至3月底,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人员943人次,检查企业431家次,共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23件,处罚金额161万元。据交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共强制注销报废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机动车2693辆,淘汰黄标车213辆。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