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天下讯 3月龙湾半岛4-5号、9-10号、14-15号住宅楼喜获预售证,预销售许可证号为2015-0007。
房天下讯 3月龙湾半岛4-5号、9-10号、14-15号住宅楼喜获预售证,房管局网站公告如下:
龙湾半岛4-5号、9-10号、14-15号住宅楼项目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公示
预销售许可证号 2015-0007
开发建设单位 包头市新领信合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龙湾半岛4-5号、9-10号、14-15号住宅楼
建筑物位置 东河区南海大道71号
建筑物面积 43074.81㎡
房源套数 441套
施工单位 包头建工双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包头市星元监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50200000021815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内建房资证字[2013]B 00329
开竣工时间 2012.8--2014.8
发证日期 2015-03-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2015-0007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予以公告。
包头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2015年3月26日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房天下提醒广大市民买房时请注意预售证,谨慎看待各类宣传。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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