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7日,东亚世纪城四期的业主收到了一条物业公司发来的短信称:将于3月1日对小区内地上停车位进行分配,同时收取每年1200元的费用。这意味着,业主如果不交这部分费用,将面临着有家难归的窘境。一时间,小区业主纷纷质疑,小区地上停车位产权不是属于全体业主吗?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呢?
2月27日,东亚世纪城四期的业主收到了一条物业公司发来的短信称:将于3月1日对小区内地上停车位进行分配,同时收取每年1200元的费用。这意味着,业主如果不交这部分费用,将面临着有家难归的窘境。一时间,小区业主纷纷质疑,小区地上停车位产权不是属于全体业主吗?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呢?围绕着小区地上停车位的权属,一场关于收费是否合理的口水战已经开打。
是绿地还是规划停车位?
居民张先生清晰地记得,东亚四期是在2013年8月15日正式交房,在小区业主入住之初,现在即将收费的四号楼前停车场是一片绿地。入住一年后,小区物业动用机械将原有的草皮铲起,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将原有的绿地改建成现在的停车场,并加装了地锁。
“原本的绿地就这样被破坏,也完成了物业收费的步。”张先生说。
针对像张先生这样的质疑,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东亚新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四号楼前的停车场原本就是规划设计的地上停车场,只是在交房之初尚未建成,临时用草皮进行了覆盖,并不存在物业侵占小区绿地的情形。至于停车场相关规划设计的审批手续,由于没有物业负责人正面接受记者采访,记者也并未见到。
是租金还是管理费?
针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也属于业主共有,仅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
法律如此规定,四期业主和东亚新华物业有着不同的理解,业主认为,停车场本身是由绿地改建,权属自然而然属于全体业主,收取租金显然于法无据;物业公司认为,绿地改建的说法并不属实,它们有正规的审批手续,收费自然合理。
不过,物业公司也在回避和否认收取的是“租金”的说法。物业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收取的“费用”并非业主所说的租金,而是管理费,管理费中包含场地建设和人员管理开支。
而这样的解释一些业主更是质疑,这部分费用本身应该包含在物业费中,借停车位之名收费更是涉嫌重复收费。
1200元的定价因何得来?
除了质疑物业收费本身,1200元的费用也让很多业主感到难以接受。业主刘女士考察了周边的一些小区发现,大多数小区并未收费,即便收费的小区,地上停车位收费集中在每月50元左右,而东亚四期地上停车位的收费均摊到每月就达到100元,是周边一些小区的两倍。“物业实际上垄断了小区的停车资源,我们只能被动接受吗?”刘女士愤愤不平地说。
针对1200元的车位使用费定价如何而来?物业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未给出回应。但记者就此事咨询昆区房管局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车位使用定价并非物业公司一家就能说了算,定价除了物业公司综合成本投入、地理位置、小区业主收入水平等要素外,要经过业主委员会讨论同意物业公司是一个前置要件。
实际上,对于收费标准如何制定,《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有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是否收取占用费及收取标准和用途,由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的收费标准,显然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
未经业委会讨论,程序是否合理?
既然是否收费需要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本身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很多东亚四期业主来讲,就更谈不上讨论通过的事。
物业公司这样的强行收费,使得这一行为本身存在明显的程序上的漏洞。记者曾多次上门就此问题欲采访东亚物业负责人时,工作人员均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记者留下的联系方式,截至记者发稿也未曾接到任何回应。
为收费还是为管理?
规范小区停车是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些物业工作人员提到多的,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在小区内的停车场,记者看到,由于已经加装了地锁,很多车辆无法停入车位,只能选择将车停在两个车位锁之间,甚至有的车直接停在路边,导致一辆车占用两个甚至更多车位的情况比比皆是。
采访中,一位已经交了费用的业主由于无法将车停入车位,还向现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满。业主张先生更是觉得采取这样收费的管理方式,降低了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小区内停车只会变得更差。“规范管理只是他们收费的说辞而已。”
这场口水仗仍在继续,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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