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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 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包头日报  作者:李奕霖  2016-11-26 11:02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环保局等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十个全覆盖”、北梁棚改、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和资金进行了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环保局等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十个全覆盖”、北梁棚改、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

1.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2015年,市人大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35.52亿元,其中市财政局代编的无具体项目和单位的支出为1.14亿元。

2.预算编制不完整。2015年,市财政局在编制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时,未将补助旗县区收入及支出全额编入预算。其中,自治区提前下达旗县区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06亿元,未编入市本级预算中。

3.预算收入不真实。

(1)应缴未缴公共预算收入4.25亿元。2015年12月末,市财政局未将非税收入4.25亿元及时缴入国库,在非税收入专户留存。

(2)将已缴纳的非税收入退库4.43亿元。2015年12月末,市财政局为调节本级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无依据将当年已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4.43亿元退库到非税收入专户中,于下年又缴回国库。

4.无预算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123万元。2015年,市财政局无预算向中国人民银行包头 支行等非预算单位拨付经费共计1,123万元。

5.非税收入未实现收支脱钩管理。2015年,市财政局向预算单位下达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7.19亿元;安排部门支出时与上缴的非税收入挂钩,分别按50%、80%等比例返还给各执收单位共计11.37亿元,涉及136个单位,其中,市财政局自定标准(70%、75%、100%等)超比例返还1.13亿元,涉及24个单位。

6.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2.07亿元。2015年,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2.07亿元,其中超过规定时间拨付1.91亿元,至年底仍未拨付0.16亿元。

7.扶持民办幼儿园专项资金申报不规范70万元。审计抽查发现,2015年,九原区 局在不具备立项报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申报材料的前提下,以全巴图幼儿园改扩建名义申领项目资金70万元。经核实,当地原有幼儿园能够满足入园需要,不需要重复建设。九原区 局未履行变更手续,将建设地点变更为麻池幼儿园,由于合同纠纷等问题,麻池幼儿园也未开工建设。

(二) 性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

1.基金预算编制不实且不够细化。2015年,市本级 性基金收入仅完成年初预算的13.1%,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结果差距较大。 性基金支出预算86.78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2.占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756万元,平衡了 性基金支出预算。2015年,市财政局将从土地出让净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756万元,弥补了当年 性基金支出缺口。

3.应缴未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8858.13万元。截至2015年末,市供电局应缴未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8858.13万元,其中:2014年3035.46万元,2015年5822.67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

1.挤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815.28万元。截至2015年末,市医保局将应由市财政负担的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医保资金预算超支部分9815.28万元,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垫支。

2.旗县区欠缴市本级财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9716.47万元。截至2015年末,部分旗县区未按规定足额上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旗县区财政应负担部分9716.47万元,其中:东河区5798.64万元、固阳县2956.77万元、土右旗961.0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未纳入市财政统一核算。2009至2015年末,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由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管理,未纳入市财政统一核算。期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17.5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88亿元(含出借4.5亿元)。截至2015年末,国有资本经营结余1.66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准确。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49亿元,全部以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改革成本支出名义安排了支出预算。经审计,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0.38亿元,支出项目和金额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

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不完整。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反映收入为1.99亿元、支出0元、结余1.99亿元。经审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3.39亿元、支出0.38亿元、结余3.01亿元。

(五)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1.应征未征税费1409.12万元。2015年3月至11月,昆区地税局应征未征包头市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税及附加、土地 税、印花税等税费,合计1409.12万元。

2.税收征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漏征漏管问题。2015年2月至5月,包头市星空联盟网络会所自由路店、富强路店、白云路店分别在青山区和昆区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截至2016年4月,该企业三个店面都没有到相关税务机构办理税务登记,也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3.对自开票企业长期超经营范围开具 行为未进行有效 。青山区地税局所辖企业包头市卓越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自开票单位,其开具 内容为培训费,与登记的咨询中介业务不符。

4.对部分纳税企业税款申报 不严格。2015年5月,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书面说明的情况下,自行将补扣的职工个人所得税款以分月计算的方式申报缴纳,市地税局包钢分局未对企业申报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审计提出问题后,市财政局、地税局、九原区 局积极整改,市财政局已纠正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将补助旗县区收入及支出全额编入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专户留存的收入已缴入国库;昆区地税局已将应征未征税费征缴入库;九原区 局办理了变更手续,麻池幼儿园已开工建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市人大财经委的要求,市审计局对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包头日报社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预算编制不完整1192.99万元。2015年,市文广局未将市财政局每年固定拨入的项目经费578.3万元、非税收入185.16万元,编入2015年度部门收入预算;市科技局系统未将非税收入305.6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23.89万元,编入2015年度部门收入预算。

2.预算编制不准确1550万元。2015年,市环保局将不属于排污费支出范围的包头市环保整体解决方案编制经费1550万元,编入了2015年排污费支出预算。

3.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9005万元。2015年,市环保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以奖代补等项目资金共计9005万元,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

4.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2.41万元。2014至2015年,市科技信息所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屋租赁费50万元;市专利所未上缴专利代理费12.41万元。

5.超标准支付讲课费46.9万元。2013至2015年,市图书馆超标准支付外聘教师讲课费46.9万元。

6.费用核算不实。截至2015年末,包头日报社将历年虚列支出529.36万元和应列支未列支的费用631.16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挂账,导致费用核算不实。

7.未按规定履 府采购程序。2013至2015年,市文广局系统有11项购置和维修支出,未履 府采购程序。

8.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381.77万元。2013至2015年,市科技局系统、市环保局系统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公务性支出381.77万元。

9.环保专项资金 不及时。2014年,市环保局拨付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150万元,但未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 及绩效评价,导致个别单位用项目资金弥补了公用经费。

10.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经抽查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项目,截至2015年末,有17个项目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有14个项目未进行公示,已公示的项目未公示资金下达情况;部分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内容不完整,无审查意见、组长签字、未加盖公章等。

审计提出问题后,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落实。

三、稀土高新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稀土高新区预决算由市人大常委会单独审批,稀土高新区审计局对其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15年,市人大审议批准稀土高新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46.7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7.83亿元,非税收入18.9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49亿元、上下级体制结算收入-0.6亿元,收入预算总计46.65亿元。年终决算,稀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级补助收入5.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28亿元、上年结余0.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61.86亿元。

2015年,市人大审议批准稀土高新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40.56亿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0.30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5.79亿元,支出预算总计46.65亿元;执行中,稀土高新区支出预算调整为46.52亿元。年终决算,稀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46.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加上解上级支出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2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61.8亿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0.06亿元。

性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15年,市人大审议批准稀土高新区 性基金收入预算1.93亿元。年终决算,稀土高新区 性基金收入完成4.68亿元,完成预算的242.49%;加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09亿元, 性基金收入总量为7.8亿元。2015年,市人大审议批准稀土高新区 性基金支出预算1.93亿元;执行中,高新区支出预算调整为4.71亿元。年终决算,稀土高新区 性基金实际支出4.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8%;加债务还本支出3.09亿元,支出总量为7.18亿元。年末基金结余0.6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15年,市人大审议批准稀土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0.13亿元。年终决算,稀土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16亿元,完成预算的123%。2015年,市人大审议批准稀土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0.05亿元。年终决算,稀土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支出0.0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0.1亿元,加上年结余0.42亿元,年末基金结余0.52亿元。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6832万元。截至2015年末,稀土高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滞留非税收入4623.24万元,基建专户、土地出让金专户留存利息收入2208.76万元,合计6832万元未上缴国库。二是稀土高新区地税局应征未征包头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共计1534.55万元。

审计提出问题后,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已将滞留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区地税局已将应征未征税费征缴入库。

四、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十个全覆盖”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 和自治区审计厅的要求,我市两级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94个主管部门、25个苏木乡镇、129个嘎查村,审计抽查走访农牧户1057户,调查建设项目91个,抽查资金总额34.75亿元。经过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发现存在项目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应发未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个别项目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等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市委王中和书记作出批示,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审计提出问题后,相关旗县区 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促进滞留项目资金下拨766.5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83.32万元,补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592.66万元,对个别项目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问题,施工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

(二)北梁棚改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继续对北梁棚改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及工程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棚改项目未建立统一的财务会计账套,各项资金筹集及支出内容核算分散且记账规则不一致。二是东河城投公司无明确用途借款1.42亿元未进行会计处理。三是东河村北路工程施工单位多报工程进度款486.15万元。四是新建安置区已选商业用房74套未签订回购合同。

审计提出问题后,市北梁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除部分商业用房回购合同签订事项正在协商外,其余事项均已整改。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我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截至2015年末,固阳县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6户。二是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截至2015年末,土右旗等5个旗县区结存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076.53万元。三是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如达茂旗、固阳县对不符合条件的71户家庭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51.11万元;昆区17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13套、领取货币补贴2.37万元。四是违规占用或租借保障房。截至2015年末,石拐区占用54套廉租房,东河区1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将房屋出租。

审计提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促进财政闲置资金拨付到位1568万元,推动上级资金及时拨付建设单位933万元,及时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59.46万元,追回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51.11万元,取消不符合廉租房保障资格17户、腾退收回廉租房9套。

(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审计厅的要求,我市组织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实施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开展了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等8个方面的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杜学军市长作出批示,贺伟华常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通过审计,促进2个项目建成完工,加快5个项目实施进度、1个项目审批进度,收回结余结转资金5956.19万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5.56亿元,整合专项资金3项、金额384.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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