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样,如果婚后仅由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来还贷的,如果双方将来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这部分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这部分的财产。
市民王先生:如果在准新房署名中,“准夫妻”双方存在一些分歧,为了避免分歧,如果把出资的双方父母以及“准夫妻”的名字都登记到房屋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享有房屋产权,处置也公平合理,岂不更好?
回复:昆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当事人采用这种署名的方法,该套房屋在法律上将被认定为“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会被认定为登记所有人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均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共同承担。同样,如果婚后仅由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来还贷的,如果双方将来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这部分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这部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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