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6日,记者从包头市环保局了解到,包头市以优异成绩入选“2014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成功跻身全国12个综合示范城市之一,成为内蒙古自治区 入选的城市。
1月6日,记者从包头市环保局了解到,包头市以优异成绩入选“2014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成功跻身12个综合示范城市之一,成为内蒙古自治区 入选的城市。
据了解,2014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共有30多个城市申报,其中16个城市进入答辩,前12名进入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终包头市第3名的成绩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12个入选城市 依次为天津市、临汾市、包头市、徐州市、聊城市、鹤壁市、梅州市、南宁市、德阳市、兰州市、海东市、乌鲁木齐市。
申报成功的城市将获得 财政综合奖励资金支持,同时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的作用,对于推动包头市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包头市的入选对的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构建祖国北部生态屏障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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