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日,记者从包头市房管局获悉,包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10日,记者从包头市房管局获悉,包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的规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调整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下:5年以下(含5年)由4%下调至3.75%;5年以上(6-30年)由4.5%下调至4.25%。暨2014年11月22日(含22日)后发放的贷款,将执行新调整的贷款利率;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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