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6日,记者从包头市财政局了解到,包头市财政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在可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民生,多方筹集配套资金,继续提高6项社保补助标准。
7月26日,记者从包头市财政局了解到,包头市财政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在可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民生,多方筹集配套资金,继续提高6项社保补助标准。
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今年,包头市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待遇水平提高192元,达到平均每人每月2188元。
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自治区决定2014~2016年,连续3年为60岁以上城乡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包头市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元,2014年合计提高10元基础养老金。
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今年,包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报销封顶线达到20万元,平均报销比率达到50%以上,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392万元。同时,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提取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封顶线达到2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5元,报销医药费封顶线达到10万元,平均报销比率达到70%以上,市本级补助资金2646万元。同时,从新农合基金中按每人每年48元的标准提取重大疾病保障资金(较2013年提高18元),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封顶线达到15万元。
四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今年,包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5元,达到每人每月565元,保障人数6.2万人,上半年已拨付城市低保金17370万元;农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2元,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900元,保障人数3.2万人,上半年已拨付农村低保资金5046万元。
五是提高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今年,包头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提高500元,达到每人每年8000元,分散供养提高184元,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包头市集中供养人数为811人,分散供养人数为3590人。
六是提高孤儿供养标准。今年,包头孤儿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1456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1232元。包头市现有孤儿516人,集中供养315人,分散供养2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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