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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出台 中介不能再当二房东

北京青年报   2013-05-15 08:00

[摘要]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将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房地产经纪。

房产中介和经纪人将不得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等其他方式赚取利润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介从业主手上租下房子,然后再租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这一中介普遍使用的挣钱方式将被终结。根据北京住建委昨日发布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介将严禁赚取差价、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同时也不许为阴阳合同提供“技术指导”。

中介不准转租房产

《办法》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细化了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工作,将房地产经纪其他从业人员纳入监管与服务范围,要求全员持证上岗。其中,房地产经纪人的“禁区”也被标注。

房产中介和经纪人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设置房屋租赁空置期等其他方式赚取差价。这一条款被认为将会打击到不少中小型中介。

据记者从中介行业了解,对于综合实力不太强的中小型经纪公司,由于无法大面积开店,房源很难和连锁经纪机构抗衡。这些公司一般会集中在一两个小区开展业务,大量租赁业主房屋再转手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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